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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RM必须理清知识点2:用户、客户的逻辑关系

2020-06-11

 CRM必须理清知识点2:用户、客户的逻辑关系

互联网讲用户,CRM讲客户,运营讲用户,销售讲客户,不同场景有不同的叫法有什么特殊的考虑呢?如果我们没有系统,直接买个CRM系统,很好办,用户,客户无所谓,CRM通吃。如果我们是一家互联网公司,突然某天老板说了,我们要建一个CRM系统,如果不深入吃透这两个概念,我们会踩不少坑。

譬如:某个用户是系统已有的用户,又被市场团队外采到,CRM系统如果未考虑与系统的用户融合的话,销售在推进中就很容易被用户说:“你们家有毛病,我已是你们会员了,还老给我打电话推销入会?”

处于阅读体验考虑,下面用表格方式向大家呈现:


2.2.3 产品设计应对策略

策略1:CRM的客户表增加用户标识,当是用户时,在CRM系统中呈现用户在平台的必要行为数据;



策略2:用户数据自动实时向CRM数据表同步(同步到特定账户头上,如销售总监头上,销售总监进行调度分配);

策略3:用户表向CRM表做自动同步时,如果命中CRM已有客户时,做自动绑定;


策略4:外采线索,手动单条录入客户时,如果命中用户表,做数据自动提取;

策略5:外采线索,手动单条录入客户时,如果命中用户已被其它销售占用,提醒禁止录入;

策略6:外采线索,手动单条录入客户时,如果命中用户未被其它销售占用,提醒移入自己名下;


策略7:外采线索,批量导入客户时,如果命中用户,强制跳过;

策略8:外采线索,百度等SEM通过API自动同步数据时,如果命中用户,强制跳过;


2.3 CRM必须理清知识点3:线索、商机、客户的逻辑关系

首先用我总结的一个表来把几组概念放到一起,方便大家有个整体盘感。


熟背上表是否代表我们完全理解“线索、商机、客户、合同”的关系了呢?不,尤其是作为产品经理的我们,还必须掌握如下几个背景知识点:

其一就是公司的组织架构中是否有运营、销售的强分工概念。

其二就是销售业务链路是否很复杂,有没有必要对“线索、商机、客户”多节点细化管理。

简易业务场景中,“线索、商机、客户”三组概念可以合并到“客户”概念中,“合同、订单”可以合并到“订单”概念中。用一个概念管理的好处是:培训成本低、操作成本低、市场节奏快、管理成本低。

复杂业务场景中,组织分工明确的场景中,就需要精细化管理了,通过精细化管理分别考核不同组织的战绩,各个组织在专业方向上猛攻,通过团队协同拿结果。

针对这种情况,我们在CRM的架构设计时,可以通过如下策略来满足不同的业务场景:

  • 策略1:线索和商机是选配,可以启用也可以不启用——走下述策略2、策略3;
  • 策略2:“线索-客户-商机”三者之间“互挂”——穿透管理设计策略;
  • 策略3:“合同”和“订单”进行“互挂”——穿透管理设计策略;
  • 策略4:订单复用“工单”的OA任务流引擎。

其三就是我们需要了解“线索、商机、客户”底层对应的业务原理。

业务开发中:营销部门去发现、寻找、吸引敌人,销售部门负责歼灭敌人。通俗点讲就是营销部门负责找客户,销售部门负责打单拿下客户。

大多数的公司没有对线索做细分,把只要通过各种渠道进来的线索统统归纳到一起,然后再按既定规则分配给销售去处理,在一定的销售周期内再去考核销售的转化效率。这种考核的方式最大问题是胡子眉毛一把抓,很难从转化率层面发现问题的根本。销售和营销会扯皮,销售老大说线索质量太差,营销老大说销售执行力差。

如果我们把线索和商机拆的更细,通过更小粒度的定义来做精细化管理,这个矛盾就会小很多,人效也会更优,具体如下:

2.3.1 线索量

所谓线索要满足几个要素,比如对象、联系方式、需求属性、线索来源等。从销售角度,希望把线索分成如下几类:


2.3.2 商机量

所谓商机要满足几个要素,比如刚性需求、时间、预算、负责人等。

从销售的角度希望把商机分成两大类,一类叫做方案类商机,一类叫做投标类商机。


2.3.3 转化率

如果说线索决定销售具体动作,那么商机重点就要考虑成功率和资源投入情况了。

2.3.3.1 线索—商机转化率

由于前面把线索做出了细分,不同类线索转化时长以及时效性有明显的趋势规律,我们可以通过“线索—商机转化率”来确定线索的质量、评判市场部门的ROI。

2.3.3.2 商机—订单转化率

这个指标比“线索-订单转化率”更能科学的反馈销售的执行能力和人效价值。

2.4 CRM必须理清知识点4:合同、订单、工单的逻辑关系

老规矩,依旧用我总结的一个表来把几组概念放到一起,方便大家有个整体盘感。


这三组概念比较简单,不化过多笔墨累述。只是,我们在产品架构设计时,需要充分清楚如下逻辑关系链,否则会掉坑里:

  • 一个订单可以有多个合同、一个合同也可以有多个订单——互挂设计理念;
  • 合同有周期概念,合同到期会触发后续跟进,譬如与消息系统互通;
  • 如果有合同,需要有配套的合同影像管理,否则将来合同模块意义不大;

备注:业务简单场景用一个即可,业务复杂场景建议拆开使用。




2.5 CRM必须理清知识点5:联系人、联系方式的逻辑关系

依旧老规矩,用我总结的一个表来把2组概念放到一起,方便大家有个整体盘感。


这2组概念比较简单,不化过多笔墨累述。只是,我们在产品架构设计时,需要充分清楚如下逻辑关系链:

  • 一个客户可以有多个联系人;
  • 一个联系人可以出现在多个客户名下;
  • 联系人的名字、电话均允许重复——系统提供彼此的穿透透视链条;
  • 不同客户的主备联系方式可以重复,系统提供查重、提醒功能;
  • 人名、电话、身份证号均不可作为主键进行逻辑传导,而要用“表id”进行逻辑穿透;

2.5.1 C端客户多联系方式产品设计逻辑、字段策略如下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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